江門市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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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現有的資源與平臺,開發一個體系結構比較完善、操作性強、管理使用智能的江門市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。通過系統建設使用,應實現以下管理目標:

(1)實現安全監管“全覆蓋”,通過“信息系統”統籌全市的安全生產工作,記錄各級政府及其監管部門、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。

(2)實現安全監管“精細化”,通過“信息系統”明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每一個細節所要達到的安全標準,為安全監管提供依據。

(3)實現安全監管“動態化”,通過“信息系統”實時采集企業上報的信息并進行實時分析、統計,為轄區或行業(領域)安全生產形勢預測分析和“動態監管”提供科學依據。

(4)實現安全監管“科學化”,通過“信息系統”解決監管對象及事故隱患底數不清、情況不明的問題,發揮事故風險預警、事故預防“風向標”作用。

(5)實現安全生產績效考核“定量化”,“信息系統”通過量化考核指標,在同一平臺對全市各區和行業監管部門進行考核,增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約束力和公信力。

(6)實現隱患排查治理“常態化”,“信息系統”通過全過程記錄企業排查治理隱患、政府部門監管的情況,解決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、政府部門難以掌控的問題。